平南县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县)复查

23.03.2015  13:00

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顺利通过文化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县)复查。

平南县1996年跻身“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曾于2009年通过国家文化部的复查验收。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打造‘七彩龚州’文化品牌,构建全国文化名县”这一目标,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文件,着力推进全县文化建设。先后开展 “平南县首届民俗文化节”、“七彩龚州”——当代中国书画名家作品展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构建覆盖全县城乡的三级公共文化阵地网络,全县288个村(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或文化活动场地,并经常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建立群众文化队伍,三年来为村(社区)送戏剧或文艺演出各类活动近1500余次,组织村(社区)文化队伍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00余次;加强对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保护、利用工作,整理编写平南县1300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全县有自治区级非遗名录5个、市级7个、县级9个。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上渡镇三利小刀成为该镇特色产业,2014年上渡镇被自治区文化厅命名为自治区级“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平山镇、寺面镇积极发展竹、木、芒编传统工艺产业,年产值5亿元;以平南华艺包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推广牛歌戏产品;在城南片规划建设2000多亩的西江流域文化产业城项目。

平南县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先后获 “中国诗词文化之乡”、“中国牛歌戏之乡”、“中国诗词文化传承基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牛歌戏)、“广西书法之乡”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