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平安建设:全面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17.11.2014  11:06

创新社会治理 深化平安建设  

  编者按 日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就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作出了重要部署。会上,中央综治委有关专项组负责人就工作进展等情况作了汇报。现将有关专项组负责人发言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全面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中央综治委委员、实有人口专项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杨焕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有人口专项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2013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系统总结各地经验,梳理研究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和数据测算,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7月由国务院正式印发。《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等政策措施。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地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依托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公安部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共建单位积极开展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下达中央投资18639万元。目前,除呼叫中心正在组织招标外,其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改进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公安部积极推动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健全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外国人签证管理等具体规定。出台便利外国人入出境和停留居留政策,北京等12个城市的73个口岸已实施对51个国家人员过境72小时免办签证政策。

  下一步,实有人口专项组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深入做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推动中央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准确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立法工作。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推动年底前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明确居住证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出台社会保障法,为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维护其生存权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将流动人口住房保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试点。启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选择重点联系城市,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试点。四是进一步深化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推动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等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外国人服务管理。五是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力争2015年3月完成验收。进一步梳理服务需求,率先面向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共建单位开通共享服务,提供信息支持。研究建立数据管理维护与共享服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口基础信息库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鲜活性。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中央综治委委员、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建立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司法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断增加。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建设,全国共建立县区社区矫正中心1028个。三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今年5月,“两院两部”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孟建柱书记到会作重要讲话;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作出部署。社区矫正在经历了试点、扩大试点和全面试行后,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一是加强对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出监教育,先后有58万余名服刑人员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工作,共接送重点帮教对象4.5万余人,接送率达86.7%。三是积极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国已建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地141个,依托企业建立基地9225个。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救助,共落实救助7.2万余人次。

  大力加强吸毒人员教育挽救工作。一是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衔接工作,将劳教管理转向戒毒管理职能。二是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对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三是健全组织机构。司法部成立戒毒管理局,各省(区、市)都成立了戒毒管理机构。四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司法部出台《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司法部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国家禁毒办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开展戒毒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五是大力提升保障能力。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六是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吸毒人员查处管控行动,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工作,集中清理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问题。

  进一步做好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国家卫计委出台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截至今年6月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已覆盖全国275个市州、1926个县区。二是不断完善艾滋病防治政策体系。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意见;推动将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列为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

  这次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专项组各项工作,为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充分发挥“两新组织”的积极作用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两新组织”专项组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 陈训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综治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新组织”)专项组及下设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围绕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相互协调、共同推进,全面落实服务、管理各项措施。一是民政部等部门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对一些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开展直接登记,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三是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四是着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平安中国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工作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大组织、协调、督导力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促进法律政策的完善。按照社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促进相关立法以及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工作。

  将平安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认真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

  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总结基层平安创建的经验,重视发挥工商联、商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工业园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研究出台社会组织税收优惠、人才发展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将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调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平安建设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竞争性选择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

  进一步强化考评推动。围绕平安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相关的综治考评指标。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对履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公安部副部长 黄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安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把群众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有针对性开展打击整治。通过各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办法》等文件。三是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四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安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会后,我们将按照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加强整体规划,完善以情报信息、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等为重点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抓好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拓展情报信息搜集渠道,强化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分析研判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准确研判引领实战。

  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细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认定标准和程序办法,完善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完善排查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和月报制度。

  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适时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惩治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大力加强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平安创建活动。

  探索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力量,推动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用好综治领导责任制各项政策,总结推广有的地方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实施重点管理的经验;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或出现突出问题、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坚决实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措施。

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中央综治委委员、法律政策专项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李适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政策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对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和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实际,依法履行职能,推动法律政策措施出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比如,法工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起草了关于立法工作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研究意见,为今后的工作确定了方向。近年来,在涉及平安建设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修改劳动合同法,修改环境保护法,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安全生产法,研究修改刑法,研究修改行政诉讼法,以及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作出解释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一批行政法规、政策措施出台。公安部突出重点,在加强危爆物品管理、反对拐卖人口,加强消防、道路交通、反传销、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民政部在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其他成员单位,也都围绕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了工作。 

  下一步,法律政策专项组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会议精神为指针,加强统筹协调和配合,抓好贯彻落实,改进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一是做好刑法修改工作,根据中央精神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九),完善死刑法律规定,再次减少一批适用死刑的罪名;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并针对暴力恐怖、极端主义活动、网络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完善刑法及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好刑法在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推进反恐怖主义方面的立法,根据反恐怖斗争的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对反恐怖安全防范、情报预警、应急处置等作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三是继续做好反间谍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四是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适应平安建设的需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涉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秦宜智

  党的十八大以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程,稳步推动各项工作。我们把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作为重点工作对象,联合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等单位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明确了5类重点群体的具体工作定位和工作机制。从去年开始,中央综治办、专项组计划用3年时间、分3个轮次在全国范围推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前不久,首轮1085个县级地区推开工作基本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铺开的要求,继续抓好第二轮、第三轮县级地区的推开工作。当前的一个重点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考虑到青少年(未成年人)涉及命案的数据是反映违法犯罪趋势、体现“预青”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专项组计划增加考核指标,牵住治理命案这个“牛鼻子”,推动各地加大遏制涉及青少年的极端恶性刑事案件工作力度。

  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全党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契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面向全体青少年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当前的重点,一是加强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引导各族青少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是教育青少年认识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危害,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完善法律体系方面,团中央接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委托,正在起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初稿。同时,积极推动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针对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专门教育还比较薄弱的情况,对涉罪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采取必要的干预矫治措施。推动法律实施方面,今年上半年,团中央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我们将积极跟进,确保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政策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专业工作力量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2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积极在社区、学校、大型商企、集贸市场等青少年集中场所以及戒毒所、看守所等特定场所开展工作。同时,推动各地在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改建或新建一所专门学校,并鼓励探索专门教育的其他有效载体。

  专项组是集中各部门力量共同推动工作的有效形式。团中央将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与大家一起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切实维护路线平安畅通

  中央综治委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成员、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杨宇栋

  党的十八大以来,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及下设各工作小组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局,着眼保障国计民生、维护公共安全,全面推进铁路护路联防、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以下简称“‘三电’安全保护”)、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以下简称“油气护线”)、公路水路安全联防等重点工作,有力维护了路、线的平安运行、安全畅通。一是平安路、线建设不断深化。“平安铁路示范市县”、“平安车站(站区)”、“平安三电”、“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平安公路”、“平安航道”、“平安港口”等创建活动得到整体推进。二是路、线运行秩序不断向好。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出问题、重点区段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了一批影响路、线平安运行的不安全因素。三是路、线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印发《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反暴力恐怖工作的意见》,重点抓好高速铁路及相关重点线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定出台电力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公共安全防范标准,建立完善西江流域治安案件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四是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各项重点工作组织领导机制逐步向基层延伸,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按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设平安中国的要求,积极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做好护路护线联防工作。

  着力提高平安路、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方案,推动平安路、线建设有序有效开展。铁路护路联防方面,将平安铁路创建纳入各级铁路护路联防组织日常工作主要内容,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三电”安全保护方面,深入开展“平安三电县(市、区)”创建活动,落实基层“护三电、保平安”措施。油气护线方面,深化平安油区、平安管道“双平安”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安保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路安全联防方面,深化“平安公路”、“平安航道”、“平安车站”、“平安港口”等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公路水路安全保护和路域综合管理。

  切实增强涉路涉线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区段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用好综治领导责任制重要政策措施,确保“两个排查”见到实效。铁路护路联防方面,加强对重点线路安保工作的督导检查,抓好涉铁路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三电”安全保护方面,集中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堵塞销赃渠道,逐级挂牌督办一批重特大案件。

  加快创新路、线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统筹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立体化路、线治安防控运行机制。铁路护路联防方面,优先抓好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逐步提高治安防范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护路护线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护路护线联防工作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体系。铁路护路联防方面,完善路、地各方权责清晰的护路联防责任制,继续完善护路经费管理体制。“三电”安全保护和油气护线方面,健全各级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级联席会议建立落实定期会商、风险评估、问题整治、检查抽查等工作机制。

  全面提高护路护线联防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护路护线联防工作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力度,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电力、电信等行业行政立法工作,为打击盗窃破坏公路航道设施、盗窃破坏高速铁路设施、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盗窃电能等犯罪以及解决损坏通信线路民事赔偿等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