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公布2016年上半年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29.07.2016  19:11

为了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地方调查项目审批,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自治区统计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于近日公布了上半年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统计局共审批6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分别是: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制发的《广西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发的《广西计划生育项目统计月报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制发的《广西利用外资全口径统计制度》、桂林市统计局制发的《桂林市服务业统计改革试点综合报表制度》、自治区就业局制发的《广西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方案》、柳州市统计局制发的《柳州市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同时,废止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等5项已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通过不断优化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水平。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以发文、网上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