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涨幅有所减少

17.09.2017  06:22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莫岚远  通讯员樊朝春)9月1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发布我区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广西以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2%。

  与去年相比,今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不变,下线由3%下调至2%。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介绍,下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广西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而且符合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

  《通知》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给予增长。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编辑:赵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