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18.11.2016  16:04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南宁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为15%,下线为3%。

  据悉,此次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发布,将为各相关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及各类人员工资,保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今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全市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物价水平、就业、人工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适用于我市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

  《通知》要求,企业应结合自身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原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按基准线以下安排工资增长。除因效益严重下降的企业经工资集体协商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其余企业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另外,《通知》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在确保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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