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圆满结束

26.11.2018  11:24

  11月14日,依依不舍送别了北海市20名参加短期疗养的优抚对象,广西2018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正式落下帷幕。

  2018年,广西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精神和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年度优抚工作安排,创新工作思路,丰富疗养载体,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康复疗养内容,以党建促进疗养业务,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服务优抚对象,从3月份开始,分期分批组织钦州市灵山县、南宁市、崇左市大新县、北海市、桂林市荔浦县和兴安县、百色市德保县、柳州市柳城县、来宾市象州县、河池市巴马县10个市(县、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10批次短期疗养,接待服务了276名优抚对象,圆满完成了年度短期疗养工作任务。

  广西今年主要组织符合国家集中供养条件,或者是分散生活的孤老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为他们检查身体、康复理疗、配备生活类康复辅具及矫形器和建立一整套疗养健康档案,为每一位疗养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理疗方案,进行一个疗程康复理疗,还组织开展一系列爱国爱广西参观学习、实践活动和文艺慰问演出。通过短期疗养加强对优抚对象进行康复疗养、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在悉心照顾和精心服务过程中,了解优抚对象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所需、所忧,想优抚对象所想,急优抚对象所急,政策范围内解决他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提高了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广西将持续发挥优抚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把党的惠民政策和优抚政策待遇落到实处,以安定团结的政治氛围促进优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贡献。

(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