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

03.05.2016  17:05

  4月26日,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以及2016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区老龄工作,部署2016年老龄工作任务。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民政厅党组成员梁丽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田林、宜州等7个市县代表在会上作经验发言,各市、县(市、区)老龄办负责人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梁丽玲在讲话中指出,2015年,全区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政策创制,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老龄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老年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三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四是圆满完成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五是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六是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新成果;七是“银龄行动”工作成效显著;八是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九是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梁丽玲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我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履行中央赋予我区“三大定位”新使命,基本建成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的关键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2016年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清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实现新的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做好《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工作,切实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银龄行动”工作创新开展。(自治区老龄办 沈菲菲)

会议现场

桂林市代表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分组讨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