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鸿康副厅长赴百色市开展2017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专项督查核查

05.12.2017  09:34

  为压实改革责任、跟踪改革进程、督察改革实效,发挥改革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中的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财政厅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度督察计划的通知》要求,2017年11月9日,财政厅席鸿康副厅长带领预算处有关同志组成专项督查核查小组,赴百色市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改革专项督查核查,并听取了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和凌云县贯彻落实两项重点改革的相关情况。 

  会上,百色市汇报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和有关建议。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和凌云县结合各自实际,就贯彻落实两项改革有关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座谈会现场

  席鸿康副厅长指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改革均是自治区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改革任务,列入了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2017年度督察计划。从督查核查情况看,市县能够积极推进这两项改革,基本达到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取得了初步成效。 

  席鸿康副厅长强调,财政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的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核心内容,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他要求,一是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市县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出建议和意见,助力改革顺利实施。三是按照自治区改革工作方案,设区市要抓紧研究出台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县级人民政府具体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推进落实。 

  席鸿康副厅长强调,各市县要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6号),要强化财政体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是自治区财政下放部分县给设区市管理,设区市要切实履行对县的主体管理责任,确保自治区放得下,设区市能接得住。二是设区市要研究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对市管县的指导管理,更好地发挥市本级对县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积极研究激发设区市发挥主体作用的体制机制,探索赋予设区市适当资金分配权,增强设区市统筹协调能力。 

 

报送单位:预算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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