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开展2018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10.05.2018  22:43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坚决遏制和严厉整治消费领域违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行为,南宁市工商局决定从5月10日起,利用5个半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南宁市合同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查处整治下列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使用格式合同的金融服务行业、二手车行业、旅游行业、房地产行业制定或者使用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未在“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http://gsht.gxhd.gov.cn:8088/www/)”进行公示的行为;金融服务行业、二手车行业、旅游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使用违法格式合同的行为。其中,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主要包括: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下一步,南宁市工商局将充分发挥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规范金融服务行业、二手车行业、旅游行业及房地产行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首府南宁公平公正的合同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