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17.02.2017  18:3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
2017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档办〔2017〕6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档办函〔2017〕21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我区2017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档案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档案科技工作既是档案人才培养的基础,又是档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更是档案工作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档案科技工作对实施“三大战略”,建设“三个体系”至关重要。各级各单位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开展档案科技研究工作的积极性。要通过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工作,推动广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二、创新档案科技工作机制,提高档案科技工作质量。 科学研究重在创新,档案科技工作机制同样需要创新。完善的制度,顺畅的机制,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对于高水平的科技成果的孵化发挥着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各级各单位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全区档案工作暨档案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档案科技工作机制创新,为档案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档案科技工作的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和研发力度,提高档案科技工作水平,突出广西地域特色和行业特色,做好档案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
   三、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今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组织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20日截止,我局拟定于3月上旬组织召开档案科技项目专家论证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级各单位档案部门要立即落实人员,抓紧时间,加快进度,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可采取单独或跨行业进行申报立项,也可跨区域市、县联合或市、市联合等方式进行申报立项,请各单位于2月24日前预报名到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并3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计划任务书》《项目内容摘要》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
  《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联系。
  联 系 人:陆旭安、冯华、朱耿雨
  联系电话:0771-5086433,5086431,13367717725
  邮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自治区档案局法规科教处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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