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部署2017年地质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09.03.2017  10:07

近日,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结合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对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地质环境管理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该局明确,2017年防城港市地质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总体目标是: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为抓手,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加强监管和督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该局指出,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2017年度防城港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二是强化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年度方案,明确群测群防员、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利用气象站点资料开展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不留预警预报盲区。四是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及值班值守工作。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遇到下雨等恶劣天气,需电话通知地灾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五是要落实车辆、设备等应急处置设备,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六是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 “十有县”建设。有条件的各县(市、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试行)》开展创建工作。七是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各县(市、区)2015年以前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须在2017年底前全部终验收;2016年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体工程须在2017年底完成。八是加强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广西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九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规划工作。市本级、各县(市)开展辖区矿山(包括采石场)地质环境调查,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十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对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