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开展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节前廉洁提醒

06.04.2017  19:45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3月29日,南宁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及各科、室、中心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四风’廉洁纪律的通知”(南纪发[2017]8号),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防止节日期间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求局领导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确保各项统计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70条,进行节前廉洁提醒,要求大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