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到我市核查2016年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优秀单位建设情况

22.08.2017  22:12
    8月16日-17日,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杨耀忠处长一行3人对我市获得“2016年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优秀单位”进行核查。   自治区核查组先后检查了我市隆安县叮当镇、南圩镇,马山县白山镇,武鸣区府城镇、城厢镇、灵马镇、双桥镇等共计7个优秀乡镇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依照《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的考评内容,重点对优秀乡镇的统计机构建设、业务培训、统计人员配备、统计信息化以及乡镇统计台账、报表及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等情况进行逐项核查。   通过检查,自治区统计局杨耀忠处长对我市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勉励乡镇领导和统计干部要继续努力,对统计工作要常抓不懈,争取建设成全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示范标杆单位。同时,对基层统计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要学法懂法。以国家统计局近期出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保证实施统计工作环节不违法;二是要守法守规。严守统计法律底线,强调农业报表必须由村级起报,投资、工业报表等报表必须由统计调查对象填报,严禁出现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现象。三是规范材料归档。执行相关规定保存统计资料,对统计报表要按年度,分专业整理归档,并建议对各年度统计台账、报表刻录成光盘,方便保存和查找。   南宁市统计局刘宗根调研员及隆安县统计局、马山县统计局、武鸣区统计局及有关人员分别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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