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各级法院将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21.01.2015  23:43

广西新闻网 南宁1月21日讯(记者 潘晓明 实习生 黄菁菁)1月2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广西全区各级法院工作情况、2015年工作打算。2014年,全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3448件,审执结31280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4%和10.78%。

2014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567件,判处罪犯42994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扫黄打非”及禁毒等专项斗争,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全区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件168人,审结“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523件2806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广西“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核首次位列全国第九名;集中开展了“6.26”集中公开宣判毒品案件专项行动,集中宣判毒品案件236件330人,涉案各类毒品共30多万克;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977件,判处罪犯1019人。妥善审理了岑瑞意等6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姚秀英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天津海关原副关长肖亚农受贿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彰显了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特别是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依法审理的贺江水污染系列案首案,被人民法院报评选为2014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妥善审理了平南民警胡平枪杀孕妇案等案件。

2014年,全区各级法院共为16748件案件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5608.56万元,同比提高71.98%,全区法院为244件案件的362名当事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99.9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与自治区妇联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全区各级法院设立的36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覆盖全区并延伸至基层法庭的四级维权网络,建岗以来审结相关案件194434件,有效维护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

据了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2015年起建立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切。即从2015年1月开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含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原则上实行“双月”例会制度,基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季度或半年度例会制度。除了以上时间节点和数量要求外,全区各级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闻发布的密度,不定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