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办理一案件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28.05.2018  19:40

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集中展示版权执法相关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17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其中,由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的“皮皮小说网”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入选。

案件侦办过程:

2015年7月20日,治安支队接到上海某公司举报称:“2015年6月,上海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一个名为“皮皮小说网”的网站大量复制、发行他们公司享有著作权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获取利益,致使造成该公司巨大经济损失。”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利,经过审核,治安支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联合相关部门对线索进行调查。

经查,该名为“皮皮小说网”的网站确实存在大量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的情况,由于网站使用的服务器在国外,嫌疑人为逃避打击、经常更换登陆IP地址,案情较为复杂。经过4个月的侦查,2015年11月4日晚,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同和华彩上湾小区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

经讯问,其对操作“皮皮小说网”大量盗用小说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覃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根据覃某的交代,公安机关掌握了另两名主犯魏某和陈某在福建南平县的落脚点,2015年11月6日,办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将这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嫌疑人魏某和陈某交代,2012年4月魏某自己创建了“皮皮小说网”,在网上购买采集器向目标网站非法大量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并植入各种广告,牟取暴利,仅一年时间获利20余万元,并雇佣嫌疑人覃某为其管理、维护“皮皮小说网”。

2014年6月,嫌疑人魏某将“皮皮小说网”以120万的价格转让给陈某,而覃某继续为陈某管理、维护“皮皮小说网”。据统计,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陈某从“皮皮小说网”广告收益72万元,嫌疑人魏某、陈某等人在经营“皮皮小说网”期间,雇佣覃某在目标网站复制、发行他人的享有著作权文学作品多达41000部,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2016年6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魏某等3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2016年8月15日:

该案件被国家版权局作为“剑网”2016年专项行动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通报表扬。

2018年4月26日:

国家版权局将该案件评选为2017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并点评称“近年来,网络文学侵权盗版现象较为普遍,国家版权局将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作为“剑网行动”重点工作之一。该案的侦办,一方面对巩固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治理成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体现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版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法人意见》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数量合计在1000张(份)以上;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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