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2015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09.10.2015  17:40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对包括单位住所在广西境内的已取得各类各级别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以及已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过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的区外地质勘查单位,开展2015年度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各地质勘查单位依法从事勘查活动情况和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2015年提交报告和正在实施的非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
    通知要求,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地质勘查单位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地质勘查单位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有关内容的自检工作,并对2015年提交报告和正在实施的非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工作质量进行自检评分,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检工作。抽查工作在各地勘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不少于地勘单位总数25%的比例抽查,并于11月15日前由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广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完成抽检和总结工作。
      通知强调,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地勘单位执业档案,作为各地勘单位今后承担勘查项目,登记矿业权和地质勘查资质延续、变更注册的依据。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检的、不配合检查工作开展的地勘单位或经检查不符合地勘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