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近9成企业完成2015年度年报公示

05.07.2016  11:13

人民网梧州7月4日电   梧州市工商局7月4日通报:梧州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周期已于6月30日24时正式结束,全市2.23万户企业完成了年报报送。

据梧州市工商局统计,全市(含三县一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应报2.53万户、已报2.23万户、年报率为88.09%,2015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应报6.4万户、已报4.84万户、年报率为75.7%,2015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应报1557户、已报1409户、年报率为90.49%。

2015年度年报是企业由“年检制”改为“年报制”以来的第三个年报年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在2015年6月30日年报截止日期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将在年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梧州市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多为已停止经营,或工商部门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工商部门表示,6月30日晚24时,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填录系统自动关闭,没有年报的企业将进入异常名录,尚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可在7月10日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再次打开后进行补报,并同时向辖区工商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但是移出后曾经被标注的“经营异常”的痕迹将伴随 “终生”,这可能会对企业的信用造成影响。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7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检查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