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广西人社工作新闻通报

26.01.2015  20:52

  我厅召开2014年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新闻通报会

 

2015年1月21日上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宁召开2014年度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蒋明红通报了2014年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2015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主持通报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中央驻邕、区直及南宁市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通报会。

 

2014年以来,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2014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7.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1万人,均已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低于控制目标1.35个百分点。 一是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制度,制定《广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对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和入孵企业给予租金、水电、服务等补贴。举办广西首届创业大赛,以“创业兴桂梦想起航”为主题,宣传创业政策,弘扬创业精神。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帮扶援助,对低保家庭、残疾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 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三是 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出台《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职业教育改革、就业创业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以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助力农民工实现“致富梦”“创业梦”“市民梦”和“财产梦”。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74.86万人次 我区在国务院召开的农民工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 四是 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复退军人、零就业家庭等专项培训工程。全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3.51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43.7万人,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36.8万人。 五是 推进就业监测体系和基层平台建设。全区失业动态监测样本达1210家,是全国超过1000家监测企业的9个省份中之一。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一 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顺利。2014年参加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78.59万人、1067.21万人、258.98万人、338.21万人、280.21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59.54万人、36.23万人、6.72万人、12.59万人、9.97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36.78亿元,基金总支出597.63亿元; 二是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启动实施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城乡之间顺畅转移。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推出社会保险“五缓四降”新举措,助力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率先在防城港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试点,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镇居民与农村农民身份差别,统一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加快实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工作。加快“五险合一”社保数据大集中步伐,全区14个市本级、自治区本级和82%的县(市、区)的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实现自治区集中,其中9个市上线应用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近430.63万人,新增230.63万人,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三是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十年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1868.98元,惠及全区172.0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2013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新增血友病、结核病、地中海贫血症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4个医保门诊慢性病支付项目,有效解决患者支付难问题。扩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除柳州、钦州外,新增南宁、北海、防城港、百色、崇左5个试点城市,试点地区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由政府“买单”,全区新增40万人享受全额补助。工伤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本级2014年工伤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资70元。 四是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软件联网应用,历年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清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部分市、县(区)已全面完成清收任务,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 五是 经办管理服务上新台阶。率先在全国完成市级“五险合一”社保局组建工作,县级社保局组建率达66%,实现社会保险集中经办和“一站式”服务。启动广西区本级与广州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区内南宁、柳州、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河池和自治区本级等9个统筹地区亦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启动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脸识别认证试点;推出群众办事清单,实行社会保险缴费柜员制服务,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高了经办效率。

(三) 积极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 一是 统筹推进各项人才工作。继续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广西博士后两站达到58个。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工程,完成了第四批20名特聘专家人选遴选工作,选出30名第十七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培养成绩显著,2人获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个单位获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进一步加强人才小高地管理,全面总结广西人才小高地建设十周年建设成就与经验,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 大力推进三项职称制度改革。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评审权、扩大高校自主评审权改革;开展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改革;开展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改革。 三是 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完成12项广西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75万人。 四是 稳步推进高端智力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全年组织实施8次大型引智活动,完成引进国外专家项目120项,资助引进外国专家180人。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809份。开展“汇商聚智携手圆梦——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知名企业·专业人才交流活动,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生院、新加坡专业教育培训中心签订海外引智工作站协议,开启广西引智为“丝绸之路”建设服务的新起点。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不断加强。一是 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改革成效明显。深化公务员转任、调任制度改革,公务员职位管理更加规范。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改革稳步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笔试成绩一次考试一年内有效,考生有多次参加面试的遴选机会。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人难的突出问题,推行新的公务员考录政策,所有乡镇职位不设专业限制,并采取二次报名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录用公务员8300多名。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考核检查活动成效明显。 二是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平稳实施;在全区设区市以下单位推行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全区共有29094个事业单位完成了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占总数的91.4%,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五)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一是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政策。完成自治区本级公务员和基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工作,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收入进一步趋向合理。 二是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政策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秩序。 三是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发布2014年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全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2%。

(六)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是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和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99% ,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52%,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3.79%。 二是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843件,仲裁结案率95.99%。全区14个市、87个县(市、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市、区)仲裁院覆盖率达91.84%,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346件,处理欠薪群体突发事件630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9.525亿元,涉及劳动者11.84万人;其中为农民工追讨欠薪9.25亿元,涉及农民工10.83万人。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实现提前一年覆盖全部设区市。

二、2015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2015年,我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更好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一)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2015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4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是 抓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认真抓好。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到19.5万人,比去年增加1.4万人,任务非常艰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继续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精心开展系列服务项目,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责任分工,不断创新服务农民工体制机制,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采取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更多的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妥善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转岗再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二是 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是 推动大众创业。不断完善我区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举办第二届广西创业大赛。 四是 加强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五是 强化职业培训。加强职业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突出转业转岗培训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是 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提高就业统计数据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好托底作用。一是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系调整深刻,社会关注度高,要把这项改革摆在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首位,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 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三是 做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实施工作。精心实施好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国家首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 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 五是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整合经办资源,推进五险合一征缴,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加快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年内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一是 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资格具体认定试点工作。 二是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兼职和待遇,完善高级专家服务体系。加大留学人员和回国来桂专家工作力度,大力实施重点引才项目,制定更具开放性和普惠性的人才引进政策。 三是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四是 加大引进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积极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 加强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作风建设。 二是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依法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为。在全面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着力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比例标准的动态调整工作。 三是 做好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五)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是 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适时出台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 二是 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 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动态监控和集中治理,特别是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 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继续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加强对劳务返遣用工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加强特殊工时管理。 三是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继续大力推进仲裁院建设,健全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能。 四是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推动以综合执法为重点的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向县级纵深覆盖工作。 五是 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