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调研指导监管企业做好2019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主业调整工作

04.03.2019  17:41

2019年2月下旬,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王晓华到监管企业开展年度投资计划初审及主业调整专题调研,督促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及主业调整工作。

王晓华要求各企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结构、保投资、稳增长的决定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科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一是 以有效投资保障规划落地,注重年度投资计划与和本企业“十三五”规划、“二次创业”实施方案、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紧密衔接。 二是 投资项目聚焦企业主业,原则上非主业投资额不能超过总投资额10%,非主业投资应重点在企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上。 三是 注重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投资重点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拉动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项目倾斜,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同发展。 四是 符合压缩管理层级和减少法人户数有关要求。原则上不能新设四级(含)以下子公司,企业所属的三级及以下企业、非法人单位(不含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 五是 严格遵守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财务预算工作,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违反投资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不能列入投资计划。 六是 重视技术改造、科研经费方面的投入及投资计划中的占比。 七是 重大项目必须实现清单式管理,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王晓华要求,企业主业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按照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以及“三降一去一补”的要求,主动退出涉及产能过剩、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风险防范能力的房地产和金融等产业,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能够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布局调整;每个企业的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