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2.03.2015  19:0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厅本级人事任免、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信息22则,公开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信息7则,及时调整、更新领导简历信息3则。及时公开文化厅2014年工作要点,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发展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通报2012—2013年度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考评结果、首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示范县巡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厅于 2008年4月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相关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根据人事变动和人员调整,我厅调整了由黄宇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桂文发〔2014〕91号),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公文成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主动公开”文件;建立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将纸质公开文件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予以公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文化厅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修订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的通知》要求,文化厅及时修订了《自治区文化厅政务公开指南》并在“统一平台”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从信息的草拟、收集、审核、录入发布、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安排等都安排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于2014年3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于2014年9月19日在“统一平台”和文化厅网站上公开《文化厅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深入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发布关于“广西区文化厅机关办公区域及大院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4-G3-1591-CGZX)公开招标公告”,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促进招标市场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三)做好文化机构单位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及时整理相关文化机构单位信息,开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专栏”,公开我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能等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厅未接到任何与机关行政职责相关,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厅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通过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发布新闻报道3000多篇(条),其中在广西电视台发稿50多条,在中央电视台发稿1条,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等国家、自治区级媒体发稿300多篇,充分展示了广西文化建设成果和文化建设新形象。
      1.政府网站。文化厅官方网站共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409条,发布相关图片1411张。开展“网上直播”春节专场3场,增设2个栏目(“演出”和“直属单位”),围绕文化厅的中心工作推出(“2014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贺新春 网络春晚”、“欢度‘壮族三月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第九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等6个专栏)。
      2.新闻发布会。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即“第十届(2014)‘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新闻发布会”、“第九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新闻发布会”和“大型动漫音乐剧《跟斗小子》新闻发布会”。
      3. LED显示屏。在文化厅办公楼一楼LED显示屏发布各类文化信息251条,发布相关图片391张。未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分别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文件58份。
      (四)政府网站及时更新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与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协同工作,定期将我厅网站上的重要信息准确推送至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坚持做到公文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厅设置了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4年,我厅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4年我厅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文化厅政务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文化厅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服务,按要求配备了台式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明确责任人、联系人等事项,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监督电话,并配套制定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出台自治区文化厅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以制度加强窗口行政审批工作,从审批时限、办件质量、审批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文化厅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文化厅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等。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行“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到各业务处室;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提高文化厅门户网站效能。围绕文化系统工作重点,增加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