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

19.03.2015  12:50

  3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经环境保护部初步核定,2014年全区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甚至位居全国前列。但由于前三年欠账太多,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压力依然大。

   四项减排指标全面完成

  2014年我区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5%、2.0%和8.0%,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3年持平。经环境保护部初步核定(最终结果以环境保护部正式公布为准),我区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四项指标均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居全国前列。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年我区重点减排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火电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大幅削减。2014年,通过对全区火电和水泥行业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实现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大幅削减。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5.7万吨,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0.3万吨。二是农业源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全区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计划项目1758项,实际完成1847项,获环境保护部认定1400项。三是机动车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我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4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0万辆目标任务,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1.4万吨。

   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仍然在拖“后腿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蹇兴超介绍,截至2014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03%、71%、233%和22%,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完成,尤其是氨氮减排,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形势更为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新增量居高不下。我区氨氮排放量组成中,工业、生活源(城镇人口)和农业分别占到了10%、58%和32%。“十二五”以来,我区每年新增城镇人口70万-100万人,以2014年新增城镇人口72万计,仅生活源就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1.76万吨和2182吨,而2014年通过新增污水处理量所形成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仅为1.29万吨和2342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净增0.47万吨,氨氮仅削减160吨(仅下降0.3%,年度任务下降2%)。

  农业源氨氮减排空间下降。2014年我区农业源得到认定的减排项目1400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3年净减6094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下降2.89%),氨氮排放量比2013年净削减1035吨(农业源氨氮下降3.97%),弥补了生活源减排的不足。我区“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中共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041项,目前实际已完成2168项,因此2015年的减排空间已到极限。

  部分设区市氨氮减排严重滞后。我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负荷率、收集率、处理率三低现象依然突出。部分设区市由于城镇人口增幅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氨氮排放量不降反升。截至2014年底,梧州、钦州、百色、河池和来宾5市氨氮排放量比“十二五”控制目标分别超出了177%、125%、128%、141%和127%,给我区氨氮减排造成极为不利的被动局面。截至目前,2014年10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因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氨氮减排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百色、来宾2个设区市和横县、武鸣、容县、罗城、阳朔、岑溪6个县(自治县、市)仅有横县、容县两个县整改到位,被解除区域限批。

  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也不容乐观。但由于前三年欠账太多,氮氧化物4年累计仅完成“十二五”任务的22%,如果2015年出现严重干旱火力发电量猛增的情况,该项指标减排同样存在完不成任务的风险。

   全力冲刺 “十二五”目标

  为了打赢“十二五”污染减排这场硬仗,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表示,目前环保系统正在实施最严厉的治污措施,以“非常手段”“非常措施”,克难攻坚,全力冲刺目标任务。其中,在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方面,环保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督促各市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的同时,加快市县建成区内河截污,将生活污水尽快输入城市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厂的处理负荷,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

  在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方面,会同水产畜牧部门进一步深挖农业减排潜力,督促指导各市细化治理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在9月前完成年度减排项目并完善减排档案。

  此外,继续实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措施。确保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并做实增量。今年继续推进各市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淘汰老旧机动车、燃煤小锅炉及落后产能任务,同时督促各市做实城镇新增人口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产量,特别是水泥熟料和纸浆造纸数据,杜绝污染物新增量虚高。

  强化日常监管和严格问责。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区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市县和企业提出预警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对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并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记者/陈江 通讯员/昌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