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召开2016年度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评查工作会议

05.12.2016  08:32

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11月25日,全区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在桂平召开,来自全区各市统计局法规科长及部分县(区)的统计执法骨干对2016年度立案查处并且已经结案的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

2016年,全区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据《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抽调统计执法骨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据统计,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广西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共对2960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出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294家,其中立案查处286件,结案262件(其中简易程序69件)。罚款金额5.37万元,内部通报19件。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提升,对惩处统计违法行为,优化了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依法统计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统计案卷评查会议会议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及自治区统计局的有关规定,采取分组交叉方式进行评查,一看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看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看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看处罚依据,审适用条款;五看权利义务,审案件有无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看处罚决定,审案件处罚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七看处罚履行,审案件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看整理归档,审案卷是否规范,并对案卷质量现场打分,再集中点评。

通过评查,达到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目的;通过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此次案卷评查会议达到了发现问题,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和规范统计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