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度运动员教育资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6.06.2018  12:21

由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向国家体育总局基金中心申报的广西2017年度运动员教育资助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共核发59人57.44万元。

运动员教育资助金属于国家财政设立的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中的一项,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拨付。该资助金旨在鼓励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及就业能力,对运动员自费参加学习,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分为在役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两个标准,在役运动员参加高等学校学习,按个人所付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元;退役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按个人所付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函授、电大、夜大、成人教育、党校以及国外高等教育机构等)。

运动员教育资助金的发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运动员参加文化教育的关怀和帮助,有效地减轻运动员的家庭负担,较好地激励运动员参加高等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附件: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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