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2015年度预防综合报告获县委书记批示

25.05.2016  10:03

  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何玉)近日,宁明县检察院报送的《2015年宁明县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获得宁明县县委书记刘勇的重要批示。 

  刘勇书记批示指出,2015年以来,县检察院认真履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要注重总结,持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按“全面依法治国”和《准则》、《条例》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为宁明全面实施168战略计划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宁明县惩防体系建设。共开展预防调查17件,其中,《关于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第五届预防职务犯罪“精品预防调查”,《关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项目》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专项预防项目候选名单;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6件,其中,《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司机缪某贪污案的分析》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第五届预防职务犯罪“优质案例分析”;发出检察建议14件,均收到被建议单位采纳回复,反馈率100%;派员深入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部门上法制课15次;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多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00次,强化市场廉洁准入。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