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结

03.01.2017  12: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19号)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6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委分管领导直接指导,委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的“三到位”。在日常工作中,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委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时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要求报送并公开发布工作进展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2月23日,我委举办了南宁市发展改革系统政务服务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到场就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最新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等方面进行授课,增强了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牵头事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我委积极做好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链接工作,同时将“信用中国”与网站链接工作纳入今年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指标,推动县区网站与“信用中国”的互联。目前,南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区网站已与“信用中国”实现链接,市级各部门与“信用中国”网站的链接工作基本完成。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与“信用中国”网站的链接工作,实现与自治区相关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我委重点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每月初将上月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批复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审批阶段、审批时间等内容)汇总列表及时在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年内目前共公开25次涉及项目批复信息约400条。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项目涵盖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等行业。同时,按要求于成文20个工作日内在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开主动公开属性的项目批复文件。

  (三)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我委按照职责,积极在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推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于6月21日公开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地下空间、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10个2016年重点推进PPP项目有关情况,于12月28日公开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12个2016年南宁市本级PPP三年滚动储备项目有关情况,信息涉及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进展情况、建设年限、实施机构等方面,全面完成了公开任务。今后,我委将继续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度重点推进项目及三年滚动储备项目,通过市政府批复后,及时通过网站、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PPP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

  (四)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

  一是积极制定方案,明确相关工作任务。我委于2016年7月制定我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的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任务完成时间、完成标准、信息发布渠道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二是建设全市统一的集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办理、效能监察于一体的高效安全的网上审批大厅平台,减少审批材料重复提交,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政务中心出件、网上反馈、网上监督”的管理模式,推动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提高市政府行政审批效率和公众服务水平。2016年以来,市网上审批大厅系统第二阶段建设紧跟我市行政审批局事项梳理、工作流程优化等工作按步骤推进。2016年6月28日,新增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85项事项可以在网上审批大厅进行网上申报。为加快网上审批大厅第三批事项上线工作,11月3日,我市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上线事项协调会,协调推进事项上线工作。会后组织项目监理、承建方对目前已完成开发的系统及原型系统进行了3次三方核验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承建方进行完善优化,还分2场次对全市42部门进行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及预受理系统、事项管理系统、现场交互服务显示系统后台基础数据配置操作统一培训。截至目前,网上审批大厅共有215项(子项41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网上申报和预受理,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49%。

  三是加快推进南宁市“一站式”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一期)建设。以青秀区凤岭北社区,经开区金阳社区、凤江社区为试点,建立以居民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的“公众-生命周期库”,全面梳理市民“由生到逝”各阶段的社会服务需求,整合便民服务事项并下沉到社区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通过网络平台让“数据流动代替人的跑动”,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受理、一点办结”。目前,平台已完成主体功能模块的软件开发和社区环境部署及平台调试工作,58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社区受理,实现试运行。

  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结合“智慧南宁”建设实际,南宁市提出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6 年11 月16 日,市政府专题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总体思路的汇报,对《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研究。目前,《方案》已完成修改,已正式上报市政府,待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智慧南宁”建设;加快网上审批大厅系统相关功能建设完善,加强已完成系统功能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广“一站式”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一期),扩大使用范围,推进“一站式”平台(二期)建设,提升平台功能。

  (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中“制定程序”的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步骤”规定,“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提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和拟开展试点的地区,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广西不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名单中,暂无权限全方位开展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及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我委对审核确认的权力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逐项列明项目编码、审批部门、审批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对部门行使的权力进行明确和规范;并按要求,通过本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将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公示、服务事项公示等予以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和领会,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大事,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比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政务网站维护与内容保障办法等等,进一步细化流程、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创新方式优化公开。在巩固增强网站公开、媒体新闻发布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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