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委员会开展2016年新建市级示范区选点工作

30.03.2016  11:44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58号)要求,3月17日至24日,南宁市农委副主任陶祖防带领示范区选点工作组到12个县区,对各县区初选上报的新建市级示范区选点进行实地调研,优选出南宁市今年拟新建的市级示范区12个(每县区各1个),同时规范示范区命名,按时完成了示范区选点工作。

  2016年南宁市示范区建设采取“产村互动、农旅融合”模式,一是坚持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特别要与自治区、南宁市“10+3”提升行动方案中提出的10大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二是坚持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重点突出“五化”建设,即产销经营组织化、基地装备设施化、生产体系标准化、投入要素集成化、特色经营产业化;三是坚持与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贫困县(区)、乡(镇)的示范区建设规划,要与扶贫产业规划相结合,因地制宜挖掘潜力,明确具体项目,精准扶贫;四是坚持与“美丽南宁?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相结合,同步推进美丽乡村、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

  市农委农经科、农改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办公室,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部门有关人员一起参加示范区选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