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04.02.2016  11:28

          2016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保障全区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部署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公布春节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期间采购食品和公众饮食特点提出如下风险防范提示。

        一、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是选择资质合法、信用等级高的经营场所采购食品和就餐。应当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市场或展销会等场所采购食品,不应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销售的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寻找笑脸进餐”活动。不要采摘、购买或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是选购安全、营养和健康的食品。选购食品时要做到“四查”,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标签标识不齐全、不规范的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查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是否完整,不要购买色泽过于鲜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四查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及禽畜肉类是否安全新鲜,杜绝食用积压腐化食品。同时要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三是网购食品和订餐要谨慎。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尽量选择有实体店铺的网络食品经营者。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加工食品要做到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裹面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必须确保烧熟煮透。此外,食物储存也很有讲究,春节期间食材丰富,存放时还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高温加热完全后再食用;需要注意的是,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后烹制。

          五是传统做法要讲科学,谨慎预防潜在风险。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六是一旦发生疑似中毒事故应第一时间停止食用,立即到正规医院治疗,及时拨打举报热线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预祝全区消费者新春如意,安度和谐平安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