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百店大促销活动的通知

10.06.2015  11:33
桂商运发〔2015〕15号  

各市商务局(委):

为贯彻落实《 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精神,我厅定于2015年6-12月组织开展“百店大促销”活动,鼓励大型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促进居民消费,掀起消费高潮,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百货主题活动:广西欢乐购 

组织各百货商场在“六一”儿童节、端午节、建军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圣诞节等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打折让利大促销活动,策划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

(二)超市主题活动:惊喜大搜罗    好货抢先购

组织各大超市销售点,结合重大节庆、庆典等开展超市积分换购、打折、特价商品限时购等让利促销活动。

(三)家电、数码主题活动:更新换代

组织各家电、数码产品企业在促销期间推出各类更新换代特色主题活动。

(四)汽车及汽车相关用品主题活动:“新车”驾到

组织区内各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品牌促销活动和“以旧换新”置换,拉动汽车市场消费。

(五)餐饮、住宿主题活动:畅游广西    美食共享

组织餐饮、住宿等企业,开展“开心玩  开心住”、“开你口  暖你胃”等一系列优惠促销活动。

三、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限额以上的大型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

四、补贴标准

对开展大促销活动的企业,在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广告宣传、场地租金、现场布置和新闻报道等费用给予补贴。每项活动按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资金预算

(四)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由开展大促销活动的企业向本市商务局(委)报送申报项目,经各市商务局(委)初审汇总统一上报自治区商务厅,由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审核下达补贴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委)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推动企业围绕百货、超市、餐饮、住宿、家电、汽车、电子产品等行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二)参加百店大促销活动的企业,必须在宣传推广活动中冠名“2015年广西百店大促销”。

(三)请各市商务局(委)将本市申报项目汇总成《2015年自治区商务厅百店大促销项目初审汇总表》(附件1),并将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5年6月5日前统一报送我厅。

未尽事项,请与自治区商务厅联系。联系人:刘定发,电话:0771-2211850,邮箱:gxswtyxc@126.com,邮寄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2604房。

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自治区商务厅官方网站首页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自治区商务厅“百店大促销”项目初审汇总表

2.项目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