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 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2016年秋季 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

02.12.2016  03:04

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6年秋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标的审核的请示收悉。我厅于2016年11月28日组织广西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实物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和《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此次拍卖会申报的标的439件(套),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87件(套),均可上拍。

二、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相关法规办理出境审核。

三、请你公司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纪录报我厅备案。

四、本批复不作为对上述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五、本批复文须登载于拍卖图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此复


附件: 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2016年秋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拍品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陶鹏,联系电话:0771-5639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