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地税收入完成情况的通报
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地税收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收入基本概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地税收入207.79亿元。
(二)组织收入特点
1.收入运行总体稳健。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地税收入与2018年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的趋势基本一致,充分反映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盈利正逐步改善,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地税税源也得到了同步的增长。
2.大部分地区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第一季度,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地税收入对全区增长贡献突出,同比分别增收9.39亿元、6.64亿元、2.89亿元、2.08亿元。
二、主要增、减收因素
(一)增收因素
1.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带动税收增长。2018年以来,受全国一二线城市密集调控导致购房需求外溢、农民工春节返乡置业以及钦州等市出台契税补贴政策因素叠加影响,我区商品房成交量和成交额延续了2017年平稳增长势头。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至2月,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1.9%和39.5%,促进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房产交易契税同比增收4.99亿元,增长37.5%。同时,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带动土地交易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2.居民收入提高促进税收增长。2017年,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7%,比2016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同时,2018年以来,全区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企业效益提高,发放职工年终奖金增多、分红增加,促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高。受此带动,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11.88亿元,增长29.4%,增幅同比提高了2.3个百分点,其中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5.2%,对个人所得税增长贡献率达68.5%。
3.传统产业效益提高带动税收增长。一是冶金行业企业效益良好。得益于钢价持续上涨、全区降成本力度进一步加大,冶金行业产销顺畅、企业效益提升、创税能力增强。二是有色金属行业盈利能力增强。三是电力行业效益回暖。受电解铝产能增长、工业用电量增加等因素带动,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电力行业企业所得税扭转了2017年同期负增长态势。
4.消费市场活跃带动税收增长。受春节假期消费效应以及居民消费转型升级等因素带动,我区消费市场总体表现活跃。
(二)减收因素
1.耕地占用税同比持续减收。
2.一次性因素拉低企业所得税增幅。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减收。2018年第一季度,各级地税机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以及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发展、创业创新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45.98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加11.09亿元,增长31.8%。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运行开局良好,但不确定因素较多
2018年,全区经济运行开局稳健,1至2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等主要指标分别增长7.3%、13.1%、26.3%,增幅均高于2017年同期、高于2017年全年和全国平均水平;先行经济指标工业用电量、货运量、电信邮政业务等指标增速提高,服务业运行稳中向好,经济稳增长基础进一步夯实。但全年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如全区工业投资增速波动较大,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回落,汽车、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增加值增速偏低,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回落5.6、5.9个百分点;重大项目支撑不足,1至2月全区投资亿元以上项目738个,同比减少14.8%。这些因素存在将对全年经济税收发展产生影响。
(二)减税降费力度加大,政策性减收因素叠加一是税收优惠力度加大。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将在年内出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专项费用扣除等减税政策,全年减税预计超过8000亿元。随着国务院一系列减税降费“礼包”陆续落地,地税减收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落实降成本政策力度加大。南宁市、柳州市、河池市等市地税部门积极落实自治区降成本“新28条”措施,加强与各市、县政府的协商沟通,推动当地政府按减负原则对辖区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预计将导致全年地税收入减收1.32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落实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要求为主线,扎实开展当前各项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抓好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按照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毫不松懈地抓好当前税收改革、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以解决征管薄弱环节为重点,不断夯实基础工作
要持之以恒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对税收征管、税政、执法等基础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细化。要及时完善征管档案资料,对征管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促进征管基础工作更加规范、更为扎实。
(三)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不断深化税收改革
要进一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实行分级分类管户和税收风险管理,切实提高征管质效。要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资源税改革和耕地占用税立法调研等工作,确保改革落实到位。要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地税部门代征工作,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效。
(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创新优化纳税服务
要大力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方式,落实好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要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按照税务总局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安排,有序开展税法进校园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等税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税收认同感和获得感。要抓好办税服务厅管理,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复杂业务协调,保障正常的办税秩序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附件:1. 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项目情况表.XLS
2. 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地区月报.XLS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