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2017年第一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

10.07.2017  21:32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南宁市第一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南农委发〔2017〕132号)要求,南宁市农委派出两个督查组深入15个县(区、开发区)对全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第一次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核查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县区农机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查阅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台账资料,查看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现场,了解2017年补贴管理系统使用操作情况;走访农机经销企业,检查经营场所;开展入户核查,对各县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同时对在补贴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县区进行深入交流。本次督查共抽查了15个县区20个乡镇28个村35户43台机具。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市绝大部分县区(开发区)都能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补贴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自2017年6月补贴系统开通后,全市大部分县区均已陆续开始补贴系统录入工作,依照程序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按照规定公示到村镇。

2017年,南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6026.845万元(包括历年结余),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分配资金5057.665万元,省补分配资金969.18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显示),全市已收到农机补贴申请表319份,拟补购机具319台,受益农户275户,已使用补贴资金694.29万元,占第一批资金任务3795万元的18.29%,占年度补贴资金6026.845万元的11.52%,其中使用中央补贴资金636.55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57.74万元,分别占12.59 %和5.96%。
今年是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的第一年,各县区(开发区)对补贴政策调整能够予以高度重视,主动适应和融入新变化,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做在前头。市农委根据购机补贴政策的调整制定并印发了三万多份新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挂图、挂历等宣传品,各县区也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站、手机等公众平台积极推广宣传,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利用现场会、乡镇圩日到群众中开展集中宣传,把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发到广大农户手中,提高国家农补惠民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群众知晓度。为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区还十分重视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审批流程。为最大限度解决交通条件相对落后地区农民“带机申请”难的问题,各县区通过采取集中核验、入户核验和下乡核验等方式提高机具核验效率,加快审批进度,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