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07.11.2014  20:34

2014年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党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创新组织生活为载体,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以提升党员素质能力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全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2014年全区理论学习的通知》(桂发〔2014〕3号)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区直机关2014年党组(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桂直工发〔2014〕11号)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掌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和重大工作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心、思想上统一、行动上同步。 

    (二)认真开展政治纪律和形势教育。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打造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骨干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

    (三)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坚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健全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要求和区直机关十万党员素质能力大提升工程的需要,制定印发《自治区扶贫办机关2014年度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党支部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站、刊物、简报、板报等平台,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积极向干部职工推荐好书,开展“读书活动月”活动。

    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加强作风建设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30条实施意见、扶贫办制定实施的各种办法和规定。组织办机关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春耕、夏播、秋收等农令时节,“五一”、“七一”、“十一”等节日,到定点帮扶联系点马山县古腰村积极开展冬春修水利、大种树等系列主题活动。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到结对帮扶贫困村与贫困农户开展献爱心慰问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困难党员、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扶贫办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整改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印发《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制度汇编》,严格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六)继续深化结对共建、服务民生活动。 结合帮扶马山县工作,通过“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清洁乡村队员”下乡驻村,开展结对帮扶,着力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采取定期走访、专题调研、慰问困难党员、项目扶持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宣讲政策,进一步深化扶贫工作服务民生,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深入推进党支部品牌建设,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最佳主题实践活动、最佳党日、最佳党课等“三个最佳”评比活动。“七•一”期间,开展办机关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活动。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扩大党务公开,定期公示自留党费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增进党内民主,抓好党组织届中调整等工作。

    (八)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选好配好党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加大对党组织书记、委员的学习培训,重点抓好《党章》、《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增强党务干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校党务干部培训班。

    (九)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使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紧密联系扶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和党员民主评议,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离退休党员工作,开展元旦春节和“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务材料发放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着力解决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廉政专题学习、岗位廉政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途径,通过典型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效果。选派干部参加区直机关新任处级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推进廉政教育进党课、廉政教育进机关等活动。

      (十一)实行廉政责任分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根据区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扶贫办贯彻落实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十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好扶贫办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督促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前公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五、深化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三)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广西精神,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适时举办以“我心中的国梦”为主题的扶贫办机关征文、摄影活动,适时举办球类比赛等文体活动。

    (十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和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深化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高扶贫办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十五)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活动,推进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做好迎接自治区文明办对文明单位抽查的相关工作。认真抓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和文明单位建设,认真复核机关文明处室各项指标,督促抓好机关文明处室建设。

    六、 坚持党建带动群团建设,切实加强机关群团工作

    (十六)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机关群团组织,扩大群团组织工作覆盖面。做好机关工会、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七)扎实推进群团组织建设。 抓好机关工会、妇委会日常工作,建议设立“职工书屋”,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元旦春节走访困难职工、慰问党员等活动。支持工会、妇委会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