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组织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8.08.2015  18:14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2015〕11号)要求,2015年8月17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了下属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南宁市植保植检站等5个执法机构十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活动。

本次案卷评查是对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南宁市农业系统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本次参与案卷评查的案卷共68件,其中处罚案卷33件,许可案卷35件。评查采取将案卷和评查人员分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的评分标准对每卷案卷进行交叉评分,最后进行汇总统计。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本次案卷评查合格(60分以上)率为100%,优秀(90分以上)率达63.2%,说明南宁市农业系统的执法办案水平正逐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