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09.11.2014  03:33

桂商秩发〔2014〕24号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4〕8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2014年11月份认真组织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活动,并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和《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一并报送我厅,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张春强,联系电话:0771-2211865,传真:0771-221186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http://file.mofcom.gov.cn/article/gkml/201410/20141000752079.shtml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