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财会工作获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13.02.2017  03:03

近期,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国统办字[2017]8号),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财会工作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自治区统计局财务基建处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坚持贯彻执行《预算法》,以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局领导关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履职尽职,做好各项统计调查经费的保障服务;正确对待财务日常管理“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强化管理,科学理财,确保各项经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