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厅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09.12.2015  16:53

    2015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和稳中求进总基调,带领全区财政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奋力攻坚,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蹄疾步稳、狠抓落实的好局面,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2015年1月-11月全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2089.6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0.3%,同比增长10.1%(若剔除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的影响,同口径增长5.9%,比上年同期下滑2.5个百分点)。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4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4%,同比增长8.1%(同口径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907.76亿元,同比增长8.3%;非税收入430.66亿元,同比增长7.8%(同口径下降9.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5.35亿元,完成全年支出预计数的86.5%,同比增长10.2%。 

  全区财政收支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 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前11个月,全区地方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2%,同口径占比为27.2%,较上年同期(32.3%)下降5.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 二是 财政收入增速平稳.由于上年11月当月收入基数偏低,相应拉高了今年1—11月全区财政收入增幅,同比增长10.1%,增福比今年1—9月、1—10月分别提高0.1和0.4个百分点,增速总体平稳。 三是 税收收入总体趋缓。1—11月,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656.78亿元,同比增长10.7%,尽管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增幅为今年以来最低,且呈逐步趋缓态势。 四是 财政支出增速回落。1—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0.2%,为今年3月以来最低增幅,与上年同期相比回落1.5个百分点。 五是 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1—11月,全区财政民生支出2615.32亿元,同比增长14.9%,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7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助力稳增长调结构迈出新步伐。 一是 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全年下达资金20亿元,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和西江经济带建设;共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预计超过127亿元,下达资金预计超过137亿元用于支持我区交通、水利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安排6亿多元,持续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业发展、精准扶贫、外贸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 二是 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年筹措资金预计超过3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自治区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投入29.22亿元,并积极整合资金大力支持生态经济发展;新增“信贷引导”资金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银行贷款,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三是 自主发行政府债券。首次自主发行了24期政府债券共922亿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支持保障性住房、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 落实清费减税政策。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10月,“营改增”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22.89亿元 持续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并重点清理涉企收费,累计取消或暂停征收8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收费负担超过4.3亿元。 五是 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进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投资改革,制定了全区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成功设立了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财政注资10亿元。 

  (二)财政收支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按照新《预算法》,适应财政收入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全区强化收入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 新修订自治区税收收入增长奖励办法。新办法鼓励各地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尤其是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增收节支、强化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 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在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简政放权、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以及“清费减负”措施的同时,着力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防止虚增空转等弄虚作假行为,做到在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合理较快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四是 构建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差旅、培训、出国、外宾接待以及出国短期培训等规章制度,全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保持下降。 五是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检查、涉农资金检查、民生资金重点检查、专项转移支付检查和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全区上下联动检查项目,并严肃查处和纠正了一批财经违规违纪行为;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财政收支监管;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财政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着力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制约。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达到新水平。 一是 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自治区财政全年累计筹措拨付资金超过660亿元,超额完成年初计划数。 二是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预计全年累计投入750亿元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实施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八大重点工程,支持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广西教育升级版。 三是 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前投入36.74亿元,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和生态移民搬迁,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四是 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目前投入超过403亿元,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工作。 五是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筹集拨付资金超过342亿元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六是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出台广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工资调整的兑现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在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明确了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和标准,并要求各地尽快兑现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七是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治区人民政府11月3日印发实施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呈现新突破。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印发实施《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同时印发《财政厅2015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指导和推动全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二是 推进政府债务管理。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文件。积极做好新增债务举借和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开创性实现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922亿元,发行速度效率居全国前列,为全区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性资金支持。 三是 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出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体制,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着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对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由原来审核改为备案管理。试行网上商城采购。创新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五是 推进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自治区本级集中支付业务实现电子化全覆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实现自治区本级、市、县、乡四级全覆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形成多层‘防护网’。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 六是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推进跟踪监控试点,重点开展项目再评价、专项转移支付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财政政策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加强对市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七是 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自治区本级、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全区基本实现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动态跟踪收入入库情况,确保收入及时安全入库。 八是 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出台了《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调整自治区本级的评审范围和起评标准,建立和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 九是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理顺重点体制机制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工商、质监、交警部门经费预算由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属地管理,按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启动法院、检察院经费自治区统一管理试点工作。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持续推进资源税改革。 十一是 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十二是 创新联合课题攻关模式促改革。首次采用招投标方式购买课题服务,确保重大财政改革研究直接满足需求和高效转化。目前,2014年度重大财政招投标课题研究已完成结项。其中,《完善地方税体系研究》课题获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充分利用《广西财政信息》加大对财政改革宣传。 十三是 推进会计资格考试改革。率先开展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五)争取中央支持取得新成效。2015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对接沟通,并多次组织赴北京向财政部汇报。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在完善均衡性测算办法时,认真考虑了南方高温、边境地区等因素;在今年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央预算盘子安排偏紧的情况下,从广西属于“老、少、边、山、穷”的实际出发,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央财政资金调度、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以及有关政策扶持、指导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倾斜照顾。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密切配合,沟通联络并及时提供有价值信息,协调相关区直部门加强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1月30日,中央对广西转移支付204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较2014年全年增长1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87.31亿元,同比增长14.5%,较2014年全年(同口径)增长13.2%;专项转移支付657.99亿元,同比增长23%,较2014年全年(同口径)增长15.7%。此外,大力支持全区各市争取各类试点专项资金。例如,南宁市继去年取得全国节能减排综合财政政策试点城市获15亿元中央专项补助后,2015年又获得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得到中央财政16.5亿元的专项补助。争取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资金3亿美元用于区域合作发展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8亿元支持8个示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我区开展跨区域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51亿元支持我区文化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