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02.03.2018  08:1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各类自治区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4.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5.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审批自治区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6.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及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7.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口关税配额。 

  8.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国民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和新产业的形成;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9.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0.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编制能源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11.统筹协调全区铁路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跟踪全区铁路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2.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3.贯彻国家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对全区价格进行宏观管理,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组织实施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自治区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14.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15.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6.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由国家或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概算评审、效益评估及后评价等相关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准、定额的调整和评审,参与研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广西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开展经济分析与预测,为党委、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与服务;负责承接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自治区级电子政务内网、机要专网的光纤网络线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为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区直各单位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提供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培训、信息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具体工作;牵头组织和推进全区省级地理空间信息开发管理的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规划。 

  5.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主要职责:对广西经济发展进行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国民经济研究和分析;编辑、出版、发行《市场论坛》;负责编制《广西重要产业产品国内外市场动态监控》和《宏观经济信息》内部刊物。 

  6.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服务性及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委属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按照文件规定,内设处、室35个:1.办公室(委行政审批办);2.发展规划处;3.国民经济综合处;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5.固定资产投资处;6.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自治区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7.重大项目建设处(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8.地区经济处;9.区域经济合作处;10.珠西发展处;11.城镇化处;12.西部开发处(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3.农村经济处;14.工业经济处;15.财政金融处;16.能源综合处;17.电力煤炭油气处;1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19.交通处(自治区民航建设办公室);20.高技术产业处;21.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22.社会发展处(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3.经济贸易和服务业处;24.价格综合处(自治区物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25.商品价格管理处;26.收费管理处;27.医药价格管理处;28.政策法规处;29.人事处;30.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31.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32.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33.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开发处;34.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建设管理处;35.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运营协调处。 

  除上述内设机构外,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驻委纪检组办公室。 

  (本预算编制不含自治区物价局) 

  (二)委属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内设:行政科、财务科、接待(会展)科、物业管理科、对外联络科。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内设:项目一部、项目二部、项目三部、办公室、专家办。 

  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内设:网络建设部、网络管理部、信息资源部、经济预测部、电子政务部、综合部、办公室。 

  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适应科、减缓科、地理信息科。 

  5.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内设:综合经济研究室、地区经济研究室、经济前沿跟踪研究室、文化研究开发部、工程咨询部、编辑部、办公室。 

  6.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内设:办公室、系统培训科、社会培训科、财务科。 

   三、单位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委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93人(不含自治区物价局),其中:行政编制189人,事业编制171人,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30人。部门实有人数340人(不含自治区物价局),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79人,事业在职人员161人。全委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98人。具体情况如下: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本级行政编制(不含自治区物价局)18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7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04人。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为30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退休人员3人。 

  自治区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事业编制数1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人,退休人员20人。 

  广西经济信息中心事业编制数10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6人。 

  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事业编制数21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7人,退休人员8人。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研究所事业编制数1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8人。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事业编制数1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22,208.73万元,同比减少18,995.17万元,同比下降13.45%。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1,673.73万元,同比减少18,945.17万元,下降13.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提前下达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18,900.0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535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同比下降8.55%。该项收入为委属单位培训中心的经营收入,收入来源主要是提供住宿、会议服务及租金收入,该中心从2016年12月至今,住宿、会议方面的收入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客房设施设备陈旧;二是周边酒店繁多,市场供大于求。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该中心下调了收入预期,因此收入减少。 

  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为122,20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2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同比增加1,318.38万元,增长27.41%;项目支出预算116,08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99%,同比减少20,313.55万元,下降14.8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684.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75%,同比减少19,432.57万元,下降13.87%,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政府及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预下达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18,900.00万元;二是按财政要求减少项目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国防支出预算22.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5.00%,主要是减少了会议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4%,同比增加251.05万元,增长47.71%,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金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并入基本支出以及按政策要求提高离休人员补助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28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增加100.43万元,增长53.12%。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金纳入缴费基数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并入基本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4.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加87.12万元,增长25.1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并入基本支出以及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因此费用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2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1%,同比增加1,318.38万元,增长27.4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7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4%,同比增加1,528.11万元,增长50.19%。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从2018年起纳入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列;二是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经济研究所的绩效工资从2018年起列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6.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同比增加85.04万元,增长7.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减少294.77万元,下降50.48%%。主要是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从2018年起,住房公积金不再从此项支出预算编制,而纳入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预算121,673.73万元,同比减少18,945.17万元,下降13.4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121,673.73万元,同比减少18,945.17万元,下降13.47%。具体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行政运行2,630.1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服务191.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战略规划与实施153.85万元,主要用于合作开展规划编制和研究,以及为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工作经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西部产业转移工作等项目方面的支出。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55.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系统、编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等项目方面的支出。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32.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体制改革专项、扩权强县工作专项、公务车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等方面的支出。 

  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280.60万元,主要用于对广西拟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企业的碳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开展评议、复查、抽查及终审上报;开展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和履约。根据规定组织开展我区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试点示范,编制本地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负责试点社区评选、指导和验收工作。 

  事业运行1,809.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5个委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115,000.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11.11亿元由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主要用于2017年续建及竣工的项目;以及2018年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自治区地方配套资金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新开工项目。其余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委机关和5个委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发展改革工作任务、保障发展改革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发展改革工业交通能源投资等项目核准评估专项支出、节能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工作、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协调指导及“一带一路”等业务工作支出。 

  经济动员22.8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动员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有关工作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3.70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68.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21.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34.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6个委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2.28万元(全口径),同比增加2.62万元,增长1.19%,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94万元,公务用车费64.34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8.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同比增加6.38万元,增长2.87%,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发展改革工作需要,加大了对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训力度;二是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申报车辆型号有误,费用标准调整导致。因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略有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1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一是参加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培训;二是组织赴新加坡举办“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提升与重大项目布局谋划”培训;三是会同国家部委,代表广西自治区参加东盟相关工作会议等。为配合开展和完成以上工作,我委计划安排23人次参加以上培训或考察。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44.40万元,同比减少1.54万元,下降3.35%,主要是用于安排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接待,且有关业务接待任务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72.26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长12.3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72.26万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长12.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去年申报车辆型号有误,车辆定额标准不同导致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继续是0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8年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委属6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委本级部门预算的28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委行政审批办)、规划处、综合处、经体处、投资处、外资处(自治区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重大处(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处、区域合作处、珠西处、城镇化处、西部处(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经处、工业处、能源局、交通处(自治区民航建设办公室)、高技处、环资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社会处(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金处、贸服处、法规处、人事处、国防处(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稽察办、项目开发处、建设管理处、运营协调处。 

  除上述内设机构列入部门预算外,另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驻委纪检组办公室相关经费一并列入。 

  纳入委部门预算的6个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二、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143.13万元,主要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和两个参公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相关费用等。如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584.16万元,同比增加16.87万元,增长1.08%。类型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其中集中采购348.52万元,同比减少1,028.17万元,下降74.68%;分散采购1,235.64万元,同比增加1,045.04万元,增长548.29%。政府集中采购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的采购标准提高所致,如课题研究费标准提高到时20万元以上,因此费用下降;而分散采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以及扩大采购范围,因此采购预算增加。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公务用车编制数9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委本级8辆,委属单位1辆。委本级的车辆用途为: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小轿车),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5辆(小轿车2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小轿车2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核定公车1辆,实有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小轿车)。未完成公车改革的委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有16辆,实有车辆数11辆,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车辆编制数有11辆,实有10辆,包括一般业务用车8辆(小轿车3辆、越野车5辆),离退人员生活用车2辆(经济型车1辆、小轿车1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1辆(小轿车1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无。 

   五、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委需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有2个,一个是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资金为11.11亿元,年度绩效目标是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支持的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另一个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用房租金项目,涉及项目经费623.57万元。主要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节点支付相应的租金,保障办公用房的稳定性,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年度内100%完成租金的支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



责任编辑:李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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