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办2015年首期环境法制暨依法行政培训班

24.04.2015  17:03

  为深入领会新《环境保护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全面提升全区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环境安全,4月15日至18日,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办的2015年全区环境法制暨依法行政培训班在南宁顺利举办。本次培训规格高,人员多,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14个地市环境保护局分管政策法规的局领导、有关业务骨干,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业务骨干以及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有关人员240余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李一平副巡视员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

培训班开班仪式

李一平副巡视员作开班动员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李静云博士授课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张坚局长授课

学员认真听课

座谈会现场

  李一平副巡视员在培训班上提出两点意见,一是特别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二是深入阐释应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希望参训人员通过两天的紧张学习,深刻领悟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培训班紧扣环境法制专题,围绕“监管执法年”工作主题设置了针对性强的培训内容。聘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环境保护厅以及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的有关领导、专家授课。专家们根据在工作岗位上长期积累的经验,从不同角度结合新环保法以及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专题进行深入讲授。并组织市级环保部门围绕监管执法年工作主题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气氛热烈,效果好。

  据悉,为增强培训效果,同时也为基层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帮助。本期培训班向学员发放了内容丰富的学习教材,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一部"长牙齿"的法律》、《<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理解与适用》、《广西乡镇环保机构工作指南》(试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实施按日计罚等行政流程图及适用法律文书格式》等,深受学员广泛好评,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消化,指导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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