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8.06.2016  10:56

近年来,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全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从329项减少至164项,精简比例达50.15%。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坚持“放管并重、放权不放责”,先后制发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监管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建立取消、下放、委托审批项目的监管制度

对于取消的审批项目,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加强动态监管,落实市场主体自律责任;对于下放的审批项目,着力做好衔接服务,指导下级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提速增效;对于委托的项目,与受委托单位签订《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书》,明确行政许可委托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推动受委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相关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完善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时监督、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

在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的基础上,做到程序标准化、过程透明化,行为可监督,结果可核查,切实保障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将市、县(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进一步畅通接受社会监督渠道。自2012年以来,通过征询行政相对人意见和满意度,使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督更加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始终做到业主评价率100%,满意率100%。

三、建立行政审批规范化检查机制

以优化服务为目标,从事中行为监督和事后检查惩处着手,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坚持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作为检查重点,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上级抽查等工作步骤,指导、督促县(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有效开展审批后续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或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到县(区)指导和督查工作1次,每年组织行政审批业务人员相互交流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1次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每年开展1次行政审批卷宗评查。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为确保“服务前移,审批提速”,大力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推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的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便捷化和高效化,减少审批前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进一步激发文化市场活力。2013年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率先推行审批上门服务,把行政审批窗口“搬”到企业现场,现场指导、现场申报、现场审查、现场审批,能当场办结的即当场办结,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结,使业主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审批全过程。通过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措施,真正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服务。2013年至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实行上门服务150余次,其中,上门审批87件,送证上门72套。2015年,该局行政审批承诺提速为85.87%,实际办结提速为98.57%,比市政府要求承诺提速的75%高出23个百分点。

五、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宽进严管,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针对“大市场、小队伍”的现状,我局积极探索、创建、推行“三大管理模式”,确保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是创建、推行了“市有执法支队、县(区)有执法大队、镇有协管员、村有监督员”的四级管理模式,有效填补了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空白。二是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平台,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的范围,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全覆盖、精细化。三是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经营企业“一册双签”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宣传、培训与指导,增强企业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

六、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全国联网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文化市场数据库,建成覆盖全市、联通全国、数据共享的一体化网络监管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监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通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转型升级场所星级评定等活动,形成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维护市场秩序。2015年,钦州市共有3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被自治区评定为三星级以上转型升级上网服务场所,居全区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