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举措”保障尾矿库汛期安全

13.04.2016  21:24

为严格落实全区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广西安委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2016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和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促进全区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尾矿库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无主尾矿库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实施挂牌监管,在尾矿库的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监管责任牌,落实安全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尾矿库管理责任单位要细化落实防汛措施,落实每个作业岗位的防汛责任,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要认真开展尾矿库汛期隐患排查治理。主汛期前,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尾矿库管理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跟踪督导,严格施工质量,确保消除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尾矿库逐库进行检查;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头顶库”、长期停用尾矿库和正在进行隐患治理的尾矿库以及曾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尾矿库。同时,各地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尾矿库完成注销或闭库手续。

要强化尾矿库汛期应急管理和信息预警。各地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极端气候对尾矿库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完善尾矿库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强化尾矿库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工作,完善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尾矿库管理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落实领导带班,每座尾矿库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巡查。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媒体、信息预警系统的作用,实时公告政府防汛工作通知和要求,及时发布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

(广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