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名官员因违反廉洁问题 或为他人谋利被查处

27.04.2016  09:00

  昨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三起违纪典型案件,广西三名官员因违纪问题遭到自治区纪律检查机关查处。据介绍,通报的典型案件中,三名官员均违反了廉洁纪律,或不正确履职,或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三人现已被纪检机关立案侦查。

   南宁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黄润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黄润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润斌同志违反廉洁纪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服务对象房产;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作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黄润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该开发区连续发生的多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黄润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中共藤县县委原书记莫奕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共藤县县委原书记莫奕坚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莫奕坚同志在担任藤县县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莫奕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免去其藤县县委书记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中共金秀县县委原书记韦佑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中共金秀县县委原书记韦佑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韦佑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金秀县领导班子和县直属部门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韦佑江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另行安排工作,重新确定工资级别、档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