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发通知 向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亮剑”

03.11.2018  14:30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将依法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将继续抓好源头治理,加大惩戒力度,多措并举,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联合惩戒 一入“黑榜”就受限

  近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将通过人社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平台予以公布。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黑名单”制度将有力推动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和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广西分两批公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共10件。据了解,下一步,广西将每季度公布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拖欠工资 已有7人被逮捕

  记者还获悉,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县坚决防止和杜绝未批先建、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现象的发生。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带资承包,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

  同时,加强对社会工程项目欠薪的打击力度,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不予批准;对有拖欠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予以从重处罚,依法依规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新项目开工和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将不断加大惩戒力度,对假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聚众讨要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惩戒。对那些恶意拖欠和逃匿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广西公安部门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7人,有效震慑了欠薪的用人单位及个人。

  六个必查 为农民工护航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广西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区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3年行动,严格执行 “六个必查”(即凡是上级移交或督办的,必查;群众实名举报的,必查;新闻媒体曝光的,必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查;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必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查),积极推进“一金三制”的落实,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

  截至10月底,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实现了大幅度下降;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8项主要考核指标中,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得到了明显提升;欠薪存量案件实现“清零”目标,在建工程项目,包括社会工程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新的欠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权益。(记者 史小辉 通讯员 戚海军)

   ■相关案例

  企业拖欠工资上“黑名单

  2017年11月28日,负责承建柳州市一项目的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庾某等8人的工资共计39.37万元,2018年1月23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9月28日,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为2018年第二批拖欠工资“黑名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

  《刑法》修定后,有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今年10月26日上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浙江省绍兴市人高国丰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编辑:赵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