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放职称评审权

03.04.2017  02:07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广西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化试点,合理界定和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在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方面。将在广西建工集团、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玉林市等组建工程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在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等组建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在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建立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

  在简化第三方学历认证方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中对参评人员提供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材料,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评委会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认证,不再要求参评人员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记者还了解到,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基层申报人员参评,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高级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同时,还将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组织开展各系列(行业)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