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不动产登记取得阶段性进展

12.02.2015  17:10
        2月4日~5日,记者从广西百色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试点建设调研会上获悉,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38个市县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大多数市县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调研组表示,广西国土资源厅、百色市在全国较早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在全国走在前列。希望广西厅、百色市严格按照统一机构、统一簿册、统一依据、统一信息平台“四个统一”要求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要做好平稳过渡衔接,再造工作流程,落实好管理职能。建设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014年3月以来,广西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等部门围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自治区层面建立了自治区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前期调研;完成了自治区一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建立了自治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明确在广西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信息动态联系机制。
      截至目前,广西已有9个设区市和29个县(市)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领导小组;绝大部分市、县人民政府已明确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交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其中百色市本级和6个县已完成职责整合工作;3个设区市和1个县已在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