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23.08.2016  04: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近日印发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8月至11月,自治区工商系统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围绕八个工作重点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突出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二是大力加强防霾产品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防霾产品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工作,切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四是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切实推动油品质量升级。五是组织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和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案件查办。六是开展打击食糖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团伙、捣窝点、打链条”为目标,重点打击假冒食糖商品注册商标行为,维护糖业市场秩序。七是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以出口东盟、拉美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为重点整治对象,特别是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商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八是全面加强广告日常监测监管。依托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强化广告日常监测,严厉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在严打的同时,自治区工商局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新型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建立重大案件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有案必查,高压严打,依法严处。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舆情收集和宣传工作,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