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个市县荣获广西园林城市称号

06.01.2015  13:40

    新华网南宁1月6日电(黄剑铃)近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命名2014年广西园林城市的通报》通知,河池、崇左等11个市、县荣获广西园林城市称号。

    2014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组织专家对申报广西园林城市的市、县进行了综合评审。其中,河池市、崇左市、贺州市、东兴市、合山市、德保县、隆林县、田东县、靖西县、忻城县、蒙山县等11个市、县已经达到了广西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自治区政府同意将这11个市、县命名为广西园林城市。

    据了解,除本次评定的园林城市外,目前广西已有27个园林城市,其中2个为国家级园林城市,2个为园林县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