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互联网+” 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分析

25.04.2016  05:09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和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各行业都在对“互联网+”做相关的探索,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实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新形态。本文根据有关资料对“互联网+”时代下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进行分析。

一、“互联网+”与文化产业之关联度

(一)文化产业本身就有“互联网+”若干行业

  “互联网+”战略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状态,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XX传统行业=互联网XX行业”,而文化产业内的一些行业本身就是互联网融合产物(见表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国统字〔2012〕63号)的,其中属于文化产业又与互联网相关的行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电信服务 *(*注解1)—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软件开发 * —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 数字内容服务 * —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

(二)文化产业还包含了衍生“互联网+”行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与之前的分类标准比,增加了不少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一是文化创意。包括建筑设计服务(指工程勘察设计中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指工业设计、时装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饰物装饰设计、美术图案设计、展台设计、模型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等服务)。二是文化新业态。包括数字内容服务中的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制作,以及其他电信服务中的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三是软件设计服务。包括多媒体软件和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如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注解1) —公司礼仪和模特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票务服务等是属于衍生的“互联网+”行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

(三)文化批零贸易行业实现互联网+可操作性大

近年来电商发展速度超过零售行业,网络零售也是一种互联网+模式。 2015年两会为国企改革设置了重要时间窗口,零售作为商业类行业由电商模式开启互联网+重塑,文化产品的批零贸易搭载电商资源打造互联网+平台的前景更加广阔。零售行业近年来向电商发展的趋势明显, 国家统计局已于2015年在部分城市正式开始了网购价格采集、平均价格和环比指数测算的试点工作,主要是对电视机、洗衣机、电脑和手机4类商品网购价格的调查及环比指数的测算,其中电视机的销售也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

二、广西文化产业中互联网+相关行业现状

从2011到2013年,广西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的增速,但广西文化产业起点低、基数小、整体实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2014年广西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只有175个,其他电信服务(*)1个,软件开发(*)业69个,数字内容服务(*)业7个,互联网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1.32亿元,其他电信服务(*)业营业收入18万元,软件开发*业营业收入5048.1万元,数字内容服务*业营业收入63.4万元,从各项经济指标看,无论是单位个数还是营业收入,数量都比较低,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表1:2014年分行业各项经济指标

行业名称

行业代码

法人单位个数(个)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0

175

1192

13245.4

339.3

15066.2

  其他电信服务*

6319

1

3

18

 

28

  软件开发*

6510

69

851

5048.1

114.4

18044.3

  数字内容服务*

6591

7

49

63.4

0.7

224

 

三、竞争优势

(一)群众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潜力较大

2014年支付宝发布了各省市的最新支付情况,在全国各省市中,广西排名11位,人均消费14623元;在2015年春节流行的微信红包游戏中,广西微信红包用户人均发红包40-60元左右;广西东兴、凭祥入围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百佳县的第26名、第64名,这些数据说明新事物新观念在广西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基础,群众对互联网+的适应能力较强,是推动广西文化产业实现互联网+的主要动力。

(二)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东盟的互联网+具有优势

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构建辐射全国、面向东盟的“互联网+”平台具有优势。2015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展商中部分使用了互联网平台,以及手机app客服端,让广西企业与各展商间可以进行即时的沟通和互动。据了解,2010年,广西与越南广宁省签订了《共同推进建立中国广西东兴—越南广宁省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协议》,广西边境除了民间密切的贸易往来,分别代表中越的东兴与芒街也在不断地进行边贸政策的合作磋商。2014年底,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在东兴举行,进一步推进了包括电子商务文化综合园、国际合作加工物流商储中心等项目在内的签约总投资额达83亿元。互联网使用将进一步拓宽。包括中越“无国界旅游试验区”在内的建设。

 同时,广西作为新兴业态的数字出版基地,也将重点发展电子书、数字图书馆、数字报刊、手机阅读、电子书包、数字动漫游戏等行业。中国-东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将通过整合广西现有数字出版资源,引进国内外特别是东盟国家的知名数字出版企业入驻,构建中国-东盟出版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和中国-东盟数字出版技术交流服务中心等平台。基地将通过10年左右的建设与运营,融创意策划及数字加工生产、出版平台运营、版权贸易、出版技术研发等功能于一体,打造辐射全国、面向东盟的数字出版产业。

四、存在问题

(一)广西经济基础低于东部各省

广西经济基础低于东部各省,经济增长数量和质量与东部比还有一定差距,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低、投资效率低等方面也低于西部发达省份。2000年以来,广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均低于全国水平;产业结构相比也处于较低层次,一产比重仍然偏大,2013年为16.3%,比全国高6.3个百分点,发展相对落后;二产尤其是工业总量偏小,素质不高,2013年二产比重为43.9%,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

(二)人均收入低于全国水平导致文化消费偏低

2014年,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57元,实际增长8.2%,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低4610元。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69元,实际增长6.5%,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 元低4175元;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3元,实际增长9.3%,与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 元低 1806 元。广西人均收入低于全国水平偏低的状况,导致文化消费偏低。

五、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契机

“互联网+”的新概念使得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结合产生了新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全新契机。部分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互联网+”与更多的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传统企业融合,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以寻求进行传统市场转型,例如当前数以万计的手机应用APP分流了PC互联网的市场,短时间内积累了超过千万甚至上亿的用户。我们需要打造更好的商业模式,把传统文化产业更好融入到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中。

(二)利用“互联网+”打通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新概念,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结合产生了新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全新契机。2014年,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深刻地改变着文化产业的内在结构和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从电子阅读的逐渐普及到剧场、影院的网络低价售票,近年来网络已经成为居民文化消费的重要途径,尤其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已经深入到人们文化娱乐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将给文化产业带来转型升级的新机遇、文化服务平台得到升级,通过互联网激发文化消费意愿。特别现在许多电影公司整合演出场所、打造电影院线电商平台、知名书店等电商平台,推出了低票价演出、电影展映、图书阅读、动漫游戏等诸多活动。推动消费水平提高,特别是年轻消费者通过网络订票等方式获得的优惠低至五折,“网络购票、购书的优势一是快捷便利,二是价格便宜。”,使得电商公司围绕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展开促销活动,引导广大民众了解并参与数字化文化消费。使人们在知识、文化、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激发起人们的文化消费意愿。从而利用“互联网+”打通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

(三)加快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服务业人才培养

加强本地高校对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保障体系,着力培养实用人才,打造人才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立体人才保障体系。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完善高端人才的奖励政策,给予高端人才长期居留、子女入学、户口迁移、家属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注解1: *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中属于对该行业的延伸层统计为文化产业,以数字内容服务行业为例,在行业代码为6591的该行业中还必须是主营业务为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包括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制作等服务内容的企业才能视为文化及相关产业。

(李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