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快处取消金额限制 机制将在全区推行

05.12.2014  12:26

  

广西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实习生 冼妍杏 摄

  12月4日,广西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在南宁联合召开全区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视频会,明确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

   快处快赔新机制 赔保金额不再限制

  据统计,截止今年11月30日,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共处理各类轻微交通事故3.67万件,其中南宁市共处理案件3.35万件,处理事故车辆6.45万辆,定损金额2677.5万元,日均处理案件约77件,基本覆盖了南宁市城区约50%的轻微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推进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广西保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在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内或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

   严厉查处骗保、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针对交通事故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均派驻具有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民警,保险公司若怀疑道路交通事故真实性,驻点民警将从事故痕迹结合调查辨别事故真伪,或聘请委托专业人员机构进行鉴定,对涉嫌骗保案件要依法进行处理,或初步处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处理。

  对于已经实施快处快赔制度的地区,广西保监局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快处快赔理赔服务测评,通过模拟保险事故报案的形式,对各家保险公司快处快赔工作进行测评,通过突击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快赔点进行测评,一旦发现测评中存在不严格执行快处快赔机制、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保险公司的责任。(记者陈仁义 实习生冼妍杏 通讯员 宁玲日)

   交通事故快处取消金额限制

   原规定单方车损5000元以内的才适用快处,现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快处快赔 

  

 

  12月4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召开全区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视频会,全面推进广西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原先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适用于车辆损失金额为单方5000元以内的财损事故;即日起,全区凡是符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金额不再设限。

  在会上,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何家伟副总队长介绍,今年以来,全区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为87909起。“快处快赔机制的实施,提升了城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状况,同时简化了理赔手续,提高了理赔时效,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广西保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

  交警总队一位负责人现场强调,各地将以“强化引导、快速撤离、模糊定责、快速理赔”为原则,引导事故当事人到快速理赔服务点“一站式”完成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南宁、柳州、桂林等已经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城市,要进一步扩大快处快赔适用范围,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凡是在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内或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都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作出限制。

  同时,各地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推广微信处理平台,并在本地交警微信服务平台上增加财产损失事故微信引导处理功能,探索推进微信引导和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 通讯员 宁玲日 实习生 黄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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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处快赔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据统计,目前80%以上的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都属于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传统的处理模式,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需要交警到现场定责,保险查勘员到现场定损,最快也要近30分钟,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交警和保险查勘员很难及时到达现场,就会造成交通拥堵甚至交通瘫痪,严重影响市民出行。

  快处快赔机制的实施,有效简化了处理环节,节约了办理时间,减小了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工作、生活的影响,减少了事故车辆停留现场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快处快赔 取消金额限制

  该机制将在全区推行

  12月4日,广西交警总队与广西保监局联合召开全区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视频会,要求全面推广我区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广西保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进一步深化拓展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适用范围。《通知》明确,凡是在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区域内或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和保险公司引导进行快处快赔,并对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不再限制。按原来的作法,只有单方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的交通事故,可适用快处快赔。

  据介绍,各地将以“强化引导、快速撤离、模糊定责、快速理赔”为原则,引导事故当事人到快速理赔服务点,“一站式”完成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南宁、柳州、桂林等已经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城市,将进一步扩大快处快赔适用范围。

  同时,各地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推进微信处理平台。在本地交警微信服务平台上,增加财产损失事故微信引导处理功能,探索推进微信引导和处理财产损失事故。接下来,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加强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交警保险双方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天网、监控摄像、微信平台等科技设备和手段联合开展车险反欺诈工作,实现统一协调、快速反应、资源共享,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快处快赔机制。(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 通讯员宁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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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30日,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共处理各类轻微交通事故3.67万件,其中较早实施快处快赔机制的南宁市共处理案件3.35万件,处理事故车辆6.45万辆,定损金额2677.5万元,日均处理案件约77件,基本覆盖了南宁市城区约50%的轻微交通事故。有数据表明,今年以来,全区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为87909起。(王艳群 宁玲日)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