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养老体系建设 聚焦"医养"

09.12.2015  13:01

  社会养老和生态环境是重大民生。昨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常委会委员关注广西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两大议题。其中,在审议广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报告中,委员们聚焦“医养”服务、养老金缺口大、农村五保供养等问题,与会的有关部门“一把手”现场直面问题,做出的具体回应中不乏一些具体解决措施,赢得常委会委员们的认可。

   出台“医养”结合指导意见

  一组数据显示,广西的男女人数比例为127∶100,且广西先于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最早的省区之一。有委员讲述的一个现象是,乡镇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有床没有人住,但一些有康复护理服务,功能较为多样的养老机构的床位则是“一床难求”。

  委员们认为,广西养老服务“”和“”必须结合在一起,如何壮大发展“医养”服务一体化成为讨论焦点。

  自治区民政厅表示,目前,正在和自治区发改委起草一个关于广西养老行业的发展的规划,预计年底将可以出台。同时,目前也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一些做法,比如广西社会福利院和重阳公寓,委托广西医科大学和广西中医药大学管理经营,用医院资源建立一个1040床位的养老护理院,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卫生厅出台一个“医养”结合的指导意见来引导规范“医养”服务规范发展。

   五保”供养标准有望提高

  城镇乡村养老服务备受委员关注。有委员提出,农村敬老院、五保村的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单一,有些养老机构里的服务人员本身就是中老年人,“老年人照顾老年人,多少有些力不从心”。

  另外,一些五保村空置率高,入住率不高,特别是每个“五保村”大概只有10间房,按照规定要有一个管理人员,但多数地方不能落实,很多五保老人就不愿意来住。为此,有委员提出,养老服务既要重视床位数量,还要加强服务质量。

  如何解决农村敬老院和五保村服务质量不高,入住率较低的问题?民政厅表示,今后将选择在交通方便、人口比较多的地段,建立农村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配足管理人员。同时,针对现在农村养老机构闲置的问题,将尝试公办民营模式,保证五保户随时进入。同时,针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善,近期要提高农村五保的标准,具体标准要进一步研究才能确定。

   出台15个配套文件解决“四难

  未富先老,养老金缺口不断增大,这是广西人口老龄化面对的又一个尴尬问题。据委员们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连续11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基金刚性支出每年不断增长,基金收支缺口形势严峻。

  自治区人事厅则回应,针对这个问题,目前需要改革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梳理有效政策和需要完善的政策。同时,还要研究出台一些相应的鼓励机制政策,如促进参保对象积极缴纳养老金,实行“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的鼓励机制。也就是说,参保对象缴纳养老金年限越长的将多得,缴纳金额越多的也将多得,至于怎么得得多少,则是具体研究的问题。

  研究出台解决参保人员看病不方便和结算不方便的问题,配合卫计委抓分级诊疗。同时,为加强养老保险金安全有效使用,力促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今后和银行协商,创新养老金的管理办法,让参保人员获得看得见好处。

  民政厅则回应,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还将出台15个配套文件,解决用地难、融资难、医保定点难、机构运营难的“四难”问题。配套文件里面,还将有具体措施,用于解决社会企业进入养老产业投资资金缺口的问题。 (记者 彭媛媛)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