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18.05.2015  16:33
    2013年6月广西选定南宁市、北海市作为“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市。一年多来,广西地税局与广西国土资源厅紧密合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增收明显,管理成效突出。
    一是税收增长明显。通过“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系统实时监控税源及税款征收情况,及时发现税收管理风险点,大大强化了税源监控力度,实现了税源监控的精细化,有效促进土地使用税收入增长。比如:2014年第四季南宁市城区范围通过以地控税工作核增应税土地面积653.2万平方米,核增税款2007.93万元。截至2015年3月底,北海市共追缴漏征漏管纳税人96户,补征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729万元,占本地2014年土地使用税入库收入的12%;其中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度的查补税款1099万元,占本地2014年土地使用税收入的8%。
    二是摸清税源家底。通过“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系统对土地比对核查,摸清了地籍、户籍全部家底,掌控了应税、免税、不征税土地状况及信息,全面掌握了储备用地信息等,为土地的税收和管理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充分发挥土地税收“杠杆”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截至2015年3月底,南宁市地税部门已运用“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系统核查了国土部门推送的宗地7280宗,宗地权利人2173个,土地面积21099万平方米。截至2015年3月底,北海市地税部门通过信息交换取得并下发2243户单位用地人的5198宗土地信息,而同期地税部门已纳入税务登记管理的单位纳税人有效应税信息仅为1445户,应税土地2066宗,远低于国土部门信息,地税部门利用国土部门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大大拓宽了税源信息来源渠道,有效解决税源不清问题。
      三是解决漏征漏管问题。依托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地税部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源核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税源管理,有效解决了漏征漏管问题。截至2015年3月,南宁市核查出漏管户18户,土地面积156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252.5万元;纳税人未申报土地32宗,土地面积101.4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438.6万元;纳税人少申报土地面积333.6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306万元;免税土地改变为应税土地5宗,应税面积16.8万平方米,年应纳税额105.5万元;政府纳入土地储备6宗,面积45.4万平方米,潜在税源184.5万元。同时,注重以地控税系统核查的增值应用,核查出58户纳税人存在房产税的漏税行为,核查并入库房产税1486.79万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使用税“无缝隙、全覆盖”管理。
    北海市查出漏征户191户,涉及土地340宗;核增应税土地面积1156万平方米,占2014年纳入管理应税土地总面积的30%;核增税源4532万元,占2014年土地使用税收入的33%。此外,通过比对和核查还有1335户、2287宗,总面积657万平方米的权属资料无法联系到土地权利人,预计税源约4000万元。
    四是以税节地效果显著。国土部门通过“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系统的应税土地信息分析,获取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未批先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促进国土部门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达到了合作共赢的目的。比如:2014年南宁市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面积584.35公顷,处置限制土地105.03万平方米,清理2009年-2013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征而未供土地3689公顷,有效盘活存量土地1254.5公顷。
    “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项目是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控管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联合布置的工作任务。主要通过整合地税部门征管信息与国土部门地籍信息,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增加财力、地税增加税源、国土规范管理”的多方共赢的工作模式。